作者按:《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施行1年来,全社会致力于安全生产和倡导劳动防护的呼声与日俱增,而兼负安全和防护两者重任的劳保用品行业市场目前又是一种什么镜像,记者进行了采访。
回想2005年3月18日,曾引起社会轩然大波的广东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和惠州先进电池有限公司“镉中毒索赔诉讼案”在广东惠州开庭,65名中毒民工集体上讼并向公司索赔1 635万元,庭审当日虽然没有结果,但却一石激起了千层浪。
同样从事镍基(镍镉、氢镍)碱性二次电池生产的河南环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员工得知后,陷入恐慌,在向公司提出体检要求几番受阻后,该公司镍镉电池生产一线的1 663名工人于2005年6月23日至9月30日,自行陆续到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检查,结果发现竟然有1 020人尿镉超标,其中11人被确诊为职业慢性轻度中毒。有的工人尿镉值已高达256.6μg/g肌酐,而我国《职业病镉中毒诊断标准》列具的人体尿镉定量正常值应在5μg/g肌酐以下。由此,另一场镉中毒维权斗争在河南展开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么多人尿镉超标?环宇镉中毒事件发生后,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并责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协同调查此事。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事发前,环宇公司作业场所空气中镉粉尘严重超标,公司一部二车间一楼合浆机处的镉粉尘含量竟然超标120倍,工人每天在完全敞开的合浆机处添加原料,而使用的纱布口罩很薄,一次性口罩甚至像纸一样,很多工人不得不佩戴好几个。
无独有偶,2005年11月26日,重庆市巴南区渝南鑫光灯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光公司”)电镀车间女工陈麒穗因全身浮肿、排不出尿、皮肤大面积溃烂而前往巴南区大江医院就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尿毒症,起因为化学中毒,并建议赶紧送往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2005年12月8日,陈麒穗被家人送往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该院职业病防治科主任王永义向记者介绍:“陈麒穗刚到医院时,病情危重,双肾严重中毒,失去功能。我们立即对她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发现她血液内铬含量高达73.7μmol/L,正常人体内铬含量为0.006μmol/L,超出正常值1万2 283倍。”
陈麒穗每天的工作是将灯饰配件放在400℃的电镀池中煮15min,然后捞起挂好,车间里有10多个4m长、1m宽的电镀池,却只安装有1台换气扇。化学气味刺激的连眼睛都睁不开,闻起来“打脑壳”,戴的口罩根本不起作用,橡胶手套又太短,遮不住手腕……而从事化工和电镀很容易铬中毒,电镀时产生的六价铬化物,可损害人体皮肤和呼吸道,形成很深的溃疡(铬疮),铬毒素进入血液沉淀后,会严重损害肾功能,甚至导致肾衰竭,如不及时抢救,患者会很快死亡。预防铬中毒,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防毒口罩和橡胶手套,手套至少要长至肘关节。
王永义告诉记者:“陈麒穗在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治疗近9个月,于2006年8月初出院,病情转入氮质血症期(属于慢性肾功能不全),被评定为五级伤残。陈麒穗现在的病情,要视后期治疗和调养而定,不排除病情恶化转为肾功能衰竭。”
实际上,这些职业中毒事件仅仅是我国劳动防护缺位及假冒伪劣劳保用品泛滥的冰山一角,更为庞大的假冒伪劣劳保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犹如一座隐藏着的冰山。
伪劣用品充斥市场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2005年6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展开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目前,劳保用品在生产、经营、配备、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假冒伪劣劳保用品大量进入企业,在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因劳保用品的问题仍占有一定比例。
2006年7月7日,记者接到了一个举报,举报四川保尔防护装备厂(又名四川保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尔公司”)正在大量生产假冒伪劣防护口罩,该厂部分口罩通过兰州宏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祥公司”)经销,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兰州办事处采购,最终到达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公司”)数万名职工手中。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口罩?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记者从举报人手中得到了口罩样本,为了了解详情,2006年8月中旬,记者又特意通过金川公司内部职工,得到了金川公司现在依然在使用的口罩。确认2种途径得到的口罩是同一种口罩。该口罩全称:“ACF活性碳防护口罩”;经营许可证:FP[2005]销188号;卫生许可证:川卫消字[2005]号;生产资格证:510000584A-0503,规格型号:通用性。产品特点指出,ACF活性碳防护口罩采用当前最新高效吸附、过滤材料——活性碳纤维ACF为滤芯,超细纤维无纺布为内罩,天然纯棉布为外层,加上可调节鼻夹的一体化防护,具有“阻尘、滤菌、除臭、防毒”等多用的独特性能;特别适用于含有机气体、酸挥发物、农药、SO2、Cl2等刺激性气体的作业场所,防毒、除臭功效尤其显著;特别能有效防止普通口罩不能起作用但却最有害的5μm以下的飘尘微粒、以及由呼吸道传播的多种细菌,是工业生产、环保清洁、医疗卫生、生活保健等众多防护领域的上佳选择。使用说明指出,滤芯可置于100℃~200℃蒸汽中进行消毒再生处理,可反复使用3次;切忌在CO环境中使用,不可替代专用防毒面具。
举报材料称,2005年10月,宏祥公司销往金川公司6万只口罩;2006年1月,销售了10万只;2006年4月11日,销售了3.24万只;2006年4月25日,销售了2.4万只;2006年4月29日,销售了4.56万只。该口罩每只售价2.5元,短短7个月时间内,宏祥公司销往金川公司的口罩就达26.2万只,共计65.5万元。
金川公司是集采、选、冶、化配套的大型有色冶金、化工联合企业,主要生产镍、铜、钴等稀有贵金属和硫酸、烧碱、液氯、盐酸、亚硫酸钠等化工产品、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其中,镍和铂族金属产量占全国的90%以上,是国内最大的镍、钴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的“镍都”。
金属镍毒性不大,但镍的化合物均有毒,应尽量避免摄入,挥发性的羰基镍的毒性比CO大。那么,宏祥公司销往金川公司的ACF活性碳防护口罩,能不能为金川公司数万名职工带来“阻尘、防毒”效果?记者前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检验站(以下简称“劳保用品北京检验站”),对ACF活性碳防护口罩进行了检测。
劳保用品北京检验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以其中3个样品为例):ACF活性碳防护口罩的吸气阻力分别为94.1 Pa、90.2 Pa、145.0 Pa,而标准要求为小于或等于39.2 Pa,该项性能不合格;湿阻力上升值为199.9 Pa,标准要求为小于或等于147.0 Pa,该项性能不合格;综合判定这几个ACF活性碳防护口罩样品为不合格产品。至于ACF活性碳防护口罩宣称的防毒功能,劳保用品北京检验站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口罩肯定不防毒,只有完整的防毒面具(带防毒滤盒和半面罩)才可能具备防毒效果,目前还没有听说过简易的纱布、棉布口罩能防毒。”ACF活性碳防护口罩为简易口罩,因其气密性等局限性,只能在普通场所使用,不适用于含有机气体、酸挥发物、农药、SO2、Cl2等刺激性气体的作业场所。由此可见,保尔公司在ACF活性碳防护口罩上的宣传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违反了《质量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广告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那么,ACF活性碳防护口罩包装上印制的3个生产许可证批号,又是如何得来的?是相关部门审批后失之监管,还是这些批号本身就子虚乌有?记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查证。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工商局企业科相关人员介绍,在所有电脑存档资料中,没有保尔公司的“经营许可证FP[2005]销188号”这个编号;就《卫生许可证》问题,四川省卫生厅办证处康凤兰处长指出:“川卫消字[2005]号”肯定是假的,四川所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均可在四川省卫生厅许可证公告栏直接查验。四川省卫生监督执法总队队长刘江影指出,正规的《卫生许可证》没有这样的编号,一眼就可以看出“川卫消字[2005]号”系伪造,[2005]代表的是年份,后面应该有一个代表具体企业的号码,这个编号却没有。随后,刘江影在“四川卫生监督网”和“四川省卫生厅网站”上的许可证公告栏查验,均无此编号。至于生产资格证编号真伪,四川省质监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常主任介绍,没有“生产资格证”一说,只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资格证510000584A-0503肯定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