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业如何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2014-01-13 10:20:53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对职工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职工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一、目前供水企业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意识淡化。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往往忽视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出现有意识或潜意识地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存在着劳动保护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2、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培训不够,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差。一些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思想上不重视,图省事,走捷径,有章不循,违章现象时有发生。
3、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队伍技术素质偏低。由于多数供水企业正处在改革调整阶段,人员变化大,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队伍不能保持相对稳定,造成现有人员缺乏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知识,技术素质偏低。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提不出意见,不会监督;整改方案听命行政,监督不力,难以履行监督职责等等。
二、供水企业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解决对策
1、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劳动保护正确使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依法维护。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劳动保护用品以依靠职工保护职工为目标;立足依法维护就是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要组织职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其次,要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授予的在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在工作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相关法律和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关心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改善情况,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条例在供水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提高供水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意识。
2、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部门要积极营造重视安全生产氛围,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一是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是向广大职工宣传在生产中的劳动保护权利,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以“自己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不伤害别人”和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和发动职工寻找身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职工进行正面报道,同时查找安全事故隐患,查堵安全漏洞。三是动员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如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把广大职工吸引到竞赛中来,以赛促培训,以赛促安全。要不断丰富竞赛内容,探索创新形式,针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和发动广大职工找差距和问题,四是将竞赛与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职工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安全月活动、安全性评价、反不良习惯性违章活动结合起来,查堵安全漏洞,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使“安康杯”竞赛活动更具实效。
2、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部门自身建设。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努力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监督技能,提高安全检查意识,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创新完善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建立以强化监督为目标的各级劳动保护责任制。不断完善劳动保护工作网络,努力建设一支懂政策、敢维权、善监督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同时完善劳动保护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供水企业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
1、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供水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从劳动卫生学角度,通常按防护部分分类。
⑴、头部防护用品。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安全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
⑵、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由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⑶、眼面部防护用品。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焊接户目镜和面罩以及防冲击眼护具等。
⑷、听觉器官防护用品。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
⑸、手部防护用品。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劳动防护手套),如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高温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
⑹、足部防护用品。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通常人们称劳动防护鞋,如防水鞋、防寒鞋、防静电鞋、防滑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等。
⑺、躯干防护用品。即通常讲的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寒服、防砸背心、防毒服、阻燃服、防静电服、救生服、防昆虫服、防风沙服等。
⑻、护肤用品。指用于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危害的用品,如防毒、防腐、防油漆的护肤品等。
⑼、防坠落用品。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通过绳带,将高处作业者的身体系接于固定物体上,或在作业场所的边沿下方张网,以防不慎坠落,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2、明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⑴、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⑵、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⑶、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3、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
⑴、供水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能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⑵、供水企业应当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⑶、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内部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⑷、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实效的护品。
⑸、应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4、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⑴、劳动防护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失,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⑵、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检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冲好。
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形势的变化,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和重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供水企业要及时修订完善劳动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使之与不断变化着的形势相适应、与劳动保护的现实需要相适应、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废止、或修订,或出台新的制度以替代旧的规定。要适当提高劳动保护方面有关标准,根据物价水平和生活水平适时调整高空津贴、夜班补贴等标准;要针对当前供水生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适当缩短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劳保服、劳保手套、劳保鞋等使用周期,以确保劳动保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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